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 关于病历资料复印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示”的规定。医院根据服务项目成本和市场情况制定了病历资料复印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现公示如下:
收费标准:每张(含A4、B5纸)0.5元。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
咨询电话:0832-2099371
监督电话:0832-2057109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6日